浙江概況之發展前景篇
【“十二五”(2011-2015年)浙江經濟社會發展主要目標】
“十二五”時期(2011-2015年)是全面建設惠及全省人民小康社會的攻堅時期,也是深化改革、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關鍵時期。按照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的《浙江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》,浙江經濟社會發展的總體目標是:科學發展走在前列,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會全面建成。全省生產總值年均增長8%左右,保持經濟平穩較快增長,城鄉居民收入增幅、服務業增加值比重、城市化率、研發經費支出比重升幅和財政教育經費支出比重高于“十一五”實績,綜合實力、國際競爭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顯著增強。
產業升級實現新突破。自主創新能力大幅提高,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支出占生產總值的比重達到2.5%,科技對經濟發展的貢獻率不斷提高。戰略性新興產業形成規模,傳統產業競爭力不斷增強,服務業增加值占生產總值比重達到48%左右。民營經濟實現新飛躍,開放型經濟達到新水平,海洋經濟成為具有戰略意義的新增長點。
城鄉區域協調發展實現新突破。新型城市化戰略深入實施,都市區和城市群建設加快推進,區域中心城市集聚輻射能力進一步增強,縣城、中心鎮和美麗鄉村建設取得重大進展,欠發達地區跟上全省發展步伐,城市化率達到63%左右,城鄉一體化發展邁上新臺階。
生態文明建設實現新突破。生態省建設深入推進,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進一步提高,單位生產總值能耗下降、二氧化碳和主要污染物減排實現階段性目標,繼續保持中國先進水平,土地、水等資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,生態環境持續改善,循環經濟形成規模,生態安全保障體系基本建成,可持續發展水平明顯提升。
創業創新環境實現新突破。大平臺大產業大項目大企業建設加快推進,產業集聚區建設初具規模,各類開發區(園區)優化發展,創新體系不斷完善,基礎設施現代化水平加快提升,政府公信力和行政效率進一步提高,體制機制再添新活力,民主法制更加健全,社會管理制度不斷完善,社會更加和諧穩定,創業創新環境更加優化。
保障改善民生實現新突破。五年新增城鎮就業300萬人,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分別年均增長8.5%和9%,基本形成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,收入差距擴大趨勢得到遏制。公眾受教育程度穩步提高,新增勞動力平均受教育年限達到13.5年,教育、衛生、文化、體育等社會事業加快發展,城鄉居民住房條件不斷改善,基本公共服務體系逐步完善,人民生活質量和水平不斷提高。
【2015年浙江經濟社會發展主要目標】
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關鍵之年,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開局之年。浙江經濟社會發展的主要預期目標為:在優化結構、提高質量的基礎上,地區生產總值增長7.5%左右,地方財政收入增長7.5%左右,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與經濟增長同步,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與國家價格調控目標銜接,節能減排相關約束性指標完成或超額完成國家下達的目標任務。